狮城同性恋者的“松与紧”

周一晚上,九游会官网登录入口网页新加坡某家夜总会内挤得水泄不通。都来看谁呢?答案很明显:男扮女装的单口相声演员库玛尔。
库玛尔一露面,观众一片喝彩。他身着一袭宝石绿的晚礼服长裙,头戴金色的假发。库玛尔一分钟也不浪费,立刻说起那些让他成名的露骨段子。
“姐妹们,不用再去找红毛(对白人的蔑称)了。当地男孩儿床上功夫也很好啊。我去代你试过了。”
从严格意义上讲,库玛尔如此坦言可能要去蹲监狱。新加坡法律规定,男性间有“严重猥亵行为”罪名成立的话可以被判两年徒刑。
这条法律由英国殖民政府引进,是涵盖范围更广的法案的一部分。马来西亚、巴基斯坦、孟加拉《刑事法典》第337条也有类似的禁令。
2007年,新加坡议会废除了337条的大部分内容,但却保留了一条。
新加坡国立大学亚洲法律研究中心的助理教授Lynette Chua解释说:“剩下的一条是377A。现在,只有男性之间的性关系仍然是犯罪行为。”
内政部表示,2007年,大多数新加坡人在这个问题上仍然持保守态度。
内政部在一份通过电邮发表的声明中还说,对于那些社会影响可能更加深远、广大的道德观问题,政府的政策必须代表主流价值和新加坡的社会常规,但同时也要认识到这些观念可能随着时间而发生变化。
新加坡也有人呼吁改变。不久前,同性伴侣林明钏(Gary Lim)和朱文良(Kenneth Chee)向高庭起诉刑事法典第377A条违反宪法。被驳回后,两人决定上诉。
正是在这种大环境下,4月,水原弘(Hiro Mizuhara)和诺埃尔·吴(音译,Noel Ng)在新加坡创建了一份新的同性恋杂志。
但是在新加坡,不仅男性之间的性行为是违法的,新加坡也有审查规则,禁止媒体宣传同性恋。
国立大学的Lynett Chua说,具体哪些内容被禁止还是一个灰色的区域。但是,经常听到的一种说法是,不准以“正面”或者“正常”的方式描绘同性恋行为。
“那么,采访一位身处同性关系的名人算不算宣传同性恋呢?也算。因为有媒体曾经被罚款。”
水原和吴先生征询过律师,律师说,审查规定只适用于广播和印刷媒体。所以,《元素》杂志仅以数字版在网上发行。
尽管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确实趋于宽容了,但是,让法律给同性恋者“松绑”却依然很难。